【立法请愿 2.0】— 政策要旨全文
在现代民主治理中,请愿制度拥有悠久历史,但在当前实践中,其实际效力受到严重限制。“请愿 2.0”旨在将请愿制度提升为公民可发起立法的真正机制。以下为其理论基础、制度设计及必要性的完整说明。
【1】现行请愿制度的问题
现有请愿制度中,存在多项结构性缺陷,阻碍公民意见真正转化为政策影响:
- 即使请愿被国会受理,也不具备实质性审议义务。许多请愿在实务上被搁置,或仅流于形式处理。
- 国会公报仅公布请愿标题、请愿人姓名及推荐议员(如有),而不公开请愿实质内容与附属资料。
- 若议员希望查看详情,需经委员会程序申请并取得纸质复印件,此程序效率低下且缺乏透明性。
- 要查阅原始请愿资料,通常须亲赴国立国会图书馆并查阅纸质档案,缺乏面向公众的公开阅览机制。
- 推荐议员制度造成市民难以直接提出请愿,增加对政党与议员的依赖。
- 现行制度将请愿视为意见或投诉,而非具备制度构造力的提案,使其在制度上缺乏分量,易被忽视。
综上,传统请愿制度并不适用于处理系统改革或结构化政策提案。
【2】请愿 1.0 的成果与局限
尽管制度受限,仍存在先进的市民请愿先例。例如“真・消费税改革法案”系由公民独自起草,包括完整政策设计与法律条文,未获任何议员推荐,即成功刊登于众议院公报:
- 刊登信息
公报发布日期:2025年6月16日
期号:第217届国会 第97号
该请愿无推荐议员却能刊登于国会官方公报,极为罕见。 - 虽然公报仅列出请愿标题与请愿人姓名,但其被收录表明内容详实的请愿可突破制度限制。
然而,该请愿也暴露出制度的局限性:
- 政策提案、法律条文、解释资料等实质内容并未被议员或公众所阅览。
- 请愿未进入法案化程序,亦无实质审议进展。
- 提交后多次请求议员协助起草法案均被忽视,说明即使结构完善,也可能在现实政治中被回避。
这表明:公民具备起草立法的能力,但制度尚不足以回应此类提案。
【3】请愿 2.0 的内容与制度设计
“请愿 2.0”旨在确立具备立法效力的请愿形式。其核心设计如下:
【核心要件】
- 提交明确阐述目的、背景与目标的【政策要旨】。
- 提供详尽的【制度改革提案书】,说明改革路径与预期效果。
- 附带完整的【法律草案】,具备条文结构,可直接立法适用。
- 附加【解释资料】,包括条文注释、问答、影响评估等。
- 通过固定支持金额500日元,总额达到至少1,000万日元的支持记录。支持人数根据总金额除以500日元来推算,无需公开个人信息(如姓名、联系方式)。
- 另需【8万人以上SNS支持】,以公开形式(如点赞、分享)展现,并可验证存证。
- 所有文件及数据须在网络平台公开,任何人可自由阅览。
- 请愿书中明确声明已满足上述全部条件。
仅符合以上8项要件的请愿,方可被制度上认定为“请愿 2.0”。
【制度义务】
- 国会收到请愿 2.0 后,必须启动审议,并以法案形式起草。
- 若国会拒绝立法,须提出替代方案或公开说明理由。
- 审议与起草过程须全程透明,并有记录。
- 即使是本法制定前提交的请愿,若满足条件,也可追认进入审议程序。
【4】本法案的立法目的
本法案旨在将“请愿 2.0”机制制度化,纳入《国会法》等法规中,确保市民提出的完整政策提案不再被忽视或搁置,而是获得应有的审议权。
同时,也防止政治任意性导致制度外排拒,赋予市民在立法过程中的结构性发言权。
通过此机制改革,传统的“陈情”行为将升级为“制度参与”,构建公民发起、数据公开、程序保障、具备强制回应义务的新型民主治理模型。